道教音乐(茅山道教音乐)

发布时间:2021-09-07 浏览数:459

茅山道教音乐源于南朝梁代,为道教在斋醮科仪活动中诵念唱奏的音乐形式。梁代陶弘景(456—536)在茅山创立了“茅山派”的道教科仪及音乐。

茅山道教音乐,保持了唐宋时代的茅山道教音乐传统,如《卫灵咒》、《三茅真君诰》等均为茅山派道教歌曲,且词为茅山专用,因而独此一家。它吸收了宫廷音乐与全真派、正一派音乐的精华,加上茅山自身的特点,从而形成了茅山派特有的道教音乐体系:在调性上五调皆用,无偏爱羽、角调倾向;在行腔上高亢有力,曲调居“刚”,和苏南其它地区的道教音乐有着十分明显的区别。

茅山道教音乐包括器乐和声乐两大部分:

器乐部分主要采用的是民族乐器,以吹奏乐、弹拨乐、打击乐为主体。常用吹奏乐器有竹笛、笙、箫、锁呐等;弹拔乐器有琵琶、阮、古筝、二胡、中胡、扬琴等;打击乐器有手鼓、木鱼、大小翁钹、铙钹、汤锣、金钟等。演奏方式有“坐奏”和“行乐,“坐奏”通常坐在道场左右演奏,“行乐”通常在法事等项目中使用。

声乐部分为道教的道人经韵。在茅山道院早朝、午表、送圣、忏悔等成套科仪中,经韵中的旋律为韵腔,一般经韵包括“赞”、“颂”、“偈”、“诰”、“咒”、“符”等诸种形式,其吟唱方式可分为以下四种:一咏唱式;二念唱式;三诵唱式;四韵腔夹以道白。

2014年11月,茅山道教音乐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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