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香醋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6-10-31 浏览数:2070

为切实保护和传承镇江香醋传统酿制工艺,保持其自然因素和人文传统,维护镇江香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独特品质和声誉,大力推动镇江香醋非遗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日前,由江苏省镇江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制定,并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镇江香醋保护条例》, 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分为“总则、工艺保护与文化传承、知识产权保护、产业扶持与发展、法律责任”等六章三十四条,目的是为大力保护镇江香醋国家级非遗项目,鼓励和开展镇江香醋酿制技艺的传承与传播,积极培养香醋传统酿制技艺人才,提升镇江香醋的社会品牌价值。条例的出台是我市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镇江已经迈入了依法治醋新时代。(民艺馆 罗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