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举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长期保护规划(试点)编制工作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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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镇江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镇江启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长期保护规划(试点)编制工作,为保障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4月21日,镇江市举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长期保护规划(试点)编制工作培训班。各辖市区文广新局非遗分管局长、非遗部门负责人、制定保护规划的项目保护单位负责人和起草人等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省非遗专家组成员以及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专家分别授课,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长期保护规划编制的目的、意义、规范等进行了介绍,针对项目保护规划撰写内容、体例为参训人员进行辅导,同时也对我省在制定国家级非遗项目中长期保护规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内容丰富,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可操作性强,为各非遗保护单位起草制定规划起到了有效的指导作用。
编制镇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长期保护规划,是依法保护、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需要,也是镇江市“十三五”期间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镇江市文广新局将在各辖市区选取八个不同类别的九个项目作为规划试点,提高非遗保护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实践性。同时,拟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镇江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长期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民艺馆)

